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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不手软

2000-11-10 来源:生活时报 魏 生 我有话说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精神,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卫生部紧急部署近期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健康相关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据悉,近年制售假冒伪劣健康相关产品引起的健康伤害案件屡有发生,对人民健康危害极大。卫生部在昨日发出的“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健康相关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中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认清当前制售假冒伪劣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化妆品和食用油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迅速行动起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健康相关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知说,本次打假行动重点查处制售伪劣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化妆品和食用油等健康相关产品,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产品,抓住重点地区,以点带面,采取果断行动,坚决打击危害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冒产品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中,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行动,扩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现在到明年春节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查处假冒伪劣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化妆品和食用油工作基础上,增加打假工作的内容,发动群众举报投诉。在此期间,要对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工作,凡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凡发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加大力度,严惩不贷。

通知强调,要依法严厉查处带有区域性、集团性、规模化、有组织的制假售假活动。对违法犯罪活动,在行政处罚的基础上,要通知工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地在打假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防止制假售假活动在地区间的转移、隐匿;要强化通报制度,杜绝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要及时将本地区的打假工作向周边地区通报,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单位要配合打假工作,做好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的管理工作,严格进货渠道,使用过的一定要进行消毒后毁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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